我市首例非法经营互联网宽带业务案告破
4月17日,市公安局破获了我市首例非法经营互联网宽带业务案,犯罪嫌疑人翁某被刑事拘留。
27岁的翁某家住我市某镇,酷爱电脑,初中毕业后,独自在镇上开了一家电脑维修店。经营中,翁某发现市场对互联网宽带业务需求旺盛,但客户普遍反映办理宽带资费比较贵,便萌生了做互联网宽带业务的念头。2010年5月,翁某以每条每年8000元的价格,从电信部门租赁了两条网络专线,并购买了一部交换机,用于网络地址分配,然后,通过交换机,将信号输送到需要接宽带的用户处。翁某参照电信部门同类业务的收费标准,以一半的价格,为客户提供网络宽带服务。翁某还向客户吹嘘,这项宽带业务是他自己搞的,为显示自己是“正规军”,他还堂而皇之地向每位客户收取60元至70元不等的“宽带初装费”。2 @; q B% v% x0 }
2011年3月,翁某以每年7400元的价格,又向联通公司申请租赁了一条网络专线。为了省钱,翁某舍不得雇佣员工,从宣传、收费、安装以及后期维护,都由翁某独立完成,既当老板又干伙计。6 K3 z H2 Z. a’ `* r, Q+ ?6 N; {
由于收费低廉,安装方便,用户只需再购买一部小型交换机和网络连接线,就可以使用,业务迅速扩大。在短短的不足两年时间里,翁某非法经营的宽带业务快速发展到200多个用户,获利10余万元。) y w’ c- G( J
为进一步拓展自己的宽带业务,踌躇满志的翁某竟然与联通公司洽谈,打算将手下的200余名客户集体转包给联通公司,准备另起炉灶,大干一场。
接到举报后,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及时调查取证,认定翁某违反国家规定,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,非法经营互联网宽带业务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25条的规定,依法将翁某抓获。目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
如果你认为自己提供的是移动宽带,那么你也算是违法,因为移动无权经营宽带互联网业务,如果你依靠其他村村通的什么名义,那么也是自欺欺人,因为经营宽带业务必须具备 ’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‘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;
如果你还没证,还是赶紧找靠山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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